湖南城市學院2016年湖南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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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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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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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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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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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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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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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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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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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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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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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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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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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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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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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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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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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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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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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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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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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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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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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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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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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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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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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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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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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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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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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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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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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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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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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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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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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學院2016年省外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暫未公布)
湖南城市學院2016年錄取規則
參加了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投檔時其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藝術類專業相應層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對于校考成績列生源地省(市、自治區)前五名的考生以校考成績優先錄取;其它則以校考成績×75%+高考文化成績×25%綜合分排序錄取,考分相同情況下英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中新合作辦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以高考文化成績×40%+校考成績×60%從高到低排序,并實行專業志愿優先錄取。
河北:美術
山西:音樂、美術
黑龍江:音樂、美術
江蘇:音樂、美術
福建:美術
江西:美術、音樂
山東:音樂
河南:音樂、美術
廣西:音樂、美術
貴州:音樂
甘肅:音樂、美術
寧夏:音樂、美術
新疆:音樂、美術
未進行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以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聯考成績為準,錄取辦法以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為準。
中新合作辦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實行專業志愿優先錄取,除自愿申請讀該專業者外,不接受未填報該專業志愿的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