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美術學院2019年廣東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經我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我校2019年本科美術術科“統考+校考”、“校考”專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下:

廣州美術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錄取原則(廣東省適用)
我校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美術類校考專業分四種校考類型,分別是“理論類”、“造型類”、“設計類”、“書法類”。
我校各專業按廣東省高考錄取批次進行錄取。其中,“統+校”批次的專業按校考類型先“理論類”,再“造型類”,最后“設計類”的順序進行錄取,即先進行前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結束后再進行下一種校考類型錄取。獲得多個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可兼報相應專業,也按上述順序進行錄取。
一、“理論類”美術學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知識與作品賞析》科目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績相同,則文科生優先;如同是文科生(或理科生),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二、“造型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三、“設計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綜合分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四、“書法類”書法學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五、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美術類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藝術類統考專業投檔總分(即美術類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六、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本科文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
七、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本科理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如文化成績相同,按文化成績排位先后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八、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九、在廣東省,報考普通本科層次普通類專業,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的考試,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考試,各門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報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十、在廣東省,報考美術類考生,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學3門科目普通高中學考,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考;且至少須有2門科目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