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取原則:
根據各省投檔規則出檔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學校對投出檔案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和術科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后得出綜合分,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優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若考生專業填報順序和綜合分都相同時,則專業術科分高者優先錄取。學校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必須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且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
各類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1)學校認可所在省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30%+術科統考成績×(750/生源省術科統考滿分)×70%
(2)學校校考美術(書法)類專業:綜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專業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