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考生須根據所在省份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美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達到合格以上。
考生的文化成績須達到該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中江蘇省考生填報志愿的最低要求為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中不合格(C級及以上等級為合格)科目不超過3門。
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則錄取;若沒有明確的錄取規則,則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有關同分比較的規則進行排序。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我校設計學類專業(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按大類招生。入學一學期后,根據學生志愿、學業成績等,分流進入大類中的具體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