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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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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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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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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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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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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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本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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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類:320.4(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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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類:319(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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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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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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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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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2(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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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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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本科A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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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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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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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提前錄取本科2小批_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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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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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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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B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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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0(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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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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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本科A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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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2(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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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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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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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第二批(模塊7<B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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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756(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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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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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批次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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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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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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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提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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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2(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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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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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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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綜合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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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公共藝術等四個專業。
錄取原則
1、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份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成績合格。
2、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3、對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根據招生計劃,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和試點開展“一檔多投”模式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40%+省統考成績×60%
4、對于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有關政策規定增加高考文化分數投檔的考生,在錄取時認可其加分。
5、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6、在不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文科、理科統一進行排序;在區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文科、理科分別進行排序。
7、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8、不限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國語組織教學。
9、如果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則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