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第二批專業省統考各類別綜合分分段線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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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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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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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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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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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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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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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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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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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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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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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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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表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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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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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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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裝表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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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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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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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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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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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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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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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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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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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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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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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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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藝術類第一批中,教育部批準的可自主劃線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由學校自主劃定文化分數線;其他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要求考生文化成績(高考總分)須不低于普通類第二段線的65%。
(2)如遇部分類別第一段錄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計劃,則該類別不進行第二段志愿填報。
(3)第二段投檔錄取完成后,將根據各類別缺額計劃和生源情況,分別決定是否適當擴大比例征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