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招生委員會,各地、州、市招生委員會,各有關普通高校:
為做好我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含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統考)工作,根據教育部藝術類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對自治區2020年專業統考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請認真遵照執行。
各地和各有關普通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實加強對專業統考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安排好本地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和專業統考工作。要嚴格考試組織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試卷安全保密。要針對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考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專業統考過程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加強專業統考過程的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自治區專業統考工作公平、規范、安全、有序。
附件:1.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實施辦法
2.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科目及時間表
3.自治區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統考科目及時間表
4.藝術類專業與自治區統考科類對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