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考試成績有關規定
1.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省內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統考類別涉及到的,錄取時必須使用河北省統考成績(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2.凡四類校際聯考涉及的專業,省內院校必須使用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歡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如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規定的省內高校直接使用校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無需考生校際聯考成績合格。
3.高校進行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于我省統考涉及到的,須在相應類別統考合格(其中美術類本科專業須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基礎上使用高校校考成績;對于我省統考涉及不到的,直接使用高校校考成績。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高校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高校負責通知考生。
4.2021年1月20日前公布美術類、音樂類和舞蹈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并確定專業統考合格標準(按教育部規定,高等學校按美術類本科專業要求招生的,考生美術類專業統考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屆時美術類專業考生登錄河北師范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專業測試”欄目、音樂類專業考生登錄河北經貿大學考試報名繳費平臺(網址:http://hbyytk.heuet.edu.cn)、舞蹈類專業考生登錄保定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zsxx.bdu.edu.cn)查詢省統考成績。藝術類專業統考單科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為各單科成績之和。
5.省統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當次成績有異議,須在承辦院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事項為:考生試卷或考試信息是否與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評、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成績復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
6.2021年我省仍不發放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和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如需要《報考證》,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ebeea.edu.cn右側導航欄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務”進入)“信息查詢”模塊,自行查詢打印《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個人信息表》,代替《報考證》的功能,報名點不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