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內容
(一)初選
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省級統考成績劃定初選合格線,達到初選合格線的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二)復試(滿分200分。復試成績計入最終專業成績)
1.素描(100分):根據考試題目進行單色繪畫。
2.色彩畫(100分):根據考試題目進行色彩繪畫。
(三)三試(滿分100分)
1.命題創作(100分):根據考試題目進行繪畫創作。
2.綜合面試(合格/不合格):根據考生情況即興問答;色盲色弱測試。
二、錄取辦法
(一)復試成績加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若綜合面試被評定為“不合格”即為專業不合格)。按照最終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據生源質量情況劃定校考合格線,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比例發放校考合格證;
(二)取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本科最低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三)取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以下簡稱“一本線”)者優先錄取。若達“一本線”的考生超出該專業招生計劃數,則在該專業達“一本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四)錄取完成后,做好復核和復測工作。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將在開學后三個月內組織復核、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會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材料、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者,取消該生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三、注意事項
(一)“素描、色彩畫、命題創作”科目與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專業統一考試;
(二)素描科目僅限使用黑色的鉛筆、炭筆、橡皮;
(三)色彩畫、命題創作科目僅限使用水彩、水粉、丙烯;
(四)畫架、畫板均自備,僅限使用簡易金屬三角畫架,不得使用定畫液,不得攜帶專業參考資料(如畫冊、圖片、專業書籍等);
(五)考生須自備充滿電的無線便攜式吹風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