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器樂
(一)初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評定。初試為現場考試):
劇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備)
注:初試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6分鐘;不配備伴奏人員參加。
(二)復試(滿分100分。復試為現場考試):
1.器樂演奏(自備,不可重復初試內容)(50分);
注:復試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6分鐘;不配備伴奏人員參加。
2.視奏(抽簽)(20分);
3.樂理(筆試)(10分);
4.視唱練耳測試(20分):
(1) 五線譜視唱(口試)(10分):一個升降號以內的各種調式;
(2) 練耳(筆試)(10分):音程、和弦、節奏、旋律的正確聽記。
二、京劇器樂
(一)初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評定。初試為現場考試):
劇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備)
注:初試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6分鐘。除京昆打擊樂(板鼓、大鑼、鐃鈸、小鑼)由我校配備伴奏人員以外,其他樂器種類不配備伴奏人員參加。
(二)復試(滿分100分。復試為現場考試):
1.器樂演奏(自備,不可重復初試內容)(60分);
注:(1)復試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6分鐘;
(2)除京昆打擊樂由我校配備伴奏人員以外,其他樂器種類不配備伴奏人員參加;
(3)三弦、月琴考生在復試加入本專業嗩吶、笛子演奏。
2.視唱、視奏測試(抽簽)(20分);
注:京昆打擊樂考生視奏環節與演員程式化表演動作進行配合。
3.板式(抽簽)(20分)。
注:京昆打擊樂考生嗩吶曲牌抽簽。
二、錄取辦法:
(一)復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分樂器種類,同一樂器按最終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據生源質量情況劃定校考合格線,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比例發放校考合格證;
(二)取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同時須達到省級統考相應要求,不涉及省級統考的除外),在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本科最低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樂器種類招生計劃數,分樂器種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三)如分樂器種類錄取后仍有計劃空缺,則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本專業的其他考生中按專業成績總排名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
(四)取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同時須達到省級統考相應要求,不涉及省級統考的除外),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以下簡稱“一本線”)者優先錄取。若達“一本線”的考生超出該專業招生計劃數,則在該專業達“一本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錄取完成后,做好復核和復測工作。按教育部相關規定,我校將在開學后三個月內組織復核、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會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材料、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者,取消該生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三、備注:
表演(戲曲音樂)擬招收樂器種類如下:京胡4名、京二胡3名、月琴3名、三弦3名、板鼓2名、大鑼3名、鐃鈸3名、小鑼3名、民二胡2名、古箏2名、琵琶2名、揚琴2名、笛子1名、笙2名。各樂器種類招生名額分配按當年實際報考情況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