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13號)等文件精神,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藝術類本科招生考試工作。現結合我校專業人才選拔和培養需求等實際情況,經學校招考委研究決定,我校2021年省外藝術類專業校考將采取“全程監控、現場錄制、提交作品、考評分離”的線上考試方式進行考核,不再組織線下集中考試。錄取新生入學時,我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材料復核和專業復測。
2021年,我校經報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廣東、貴州、陜西等 11個省(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在上述省份開展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部署,堅守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試要求, 完善藝術類專業校考各項制度措施,確保 2021年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的安全平穩、公平公正。
現將我校2021年藝術類校考專業與各省級統考對應關系一覽表予于公布,請準備報名參加我校2021年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認真復習備考,健康參考、誠信參考。預祝廣大考生在我校2021年的藝術類專業校考考試中取得好的成績,金榜題名。
2021年藝術類校考專業與各省級統考對應關系一覽表
特別提醒:
1、廣東省考生須具備廣東省藝術類校考報名資格及相關要求方可參加我校校考;
2、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涉考省份考生報考必須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考試條件,考生所報專業(方向)屬省級統考涉及有要求的,考生須獲得省級統考相應專業合格證或合格證明,方可報考我校2021年藝術類專業相對應專業的校考考試。省級統考未涉及或不要求的專業(方向),考生可直接報考我校對應專業的校考;
3、本公告公示以后,若教育部或者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藝術類招生考試政策有其它補充規定,則遵照有關規定執行;
4、2021年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涉考省份的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請廣大考生近期隨時關注我校官網、官微等官方平臺發布的各項權威公告;
5、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預測與不可抗力等因素,我校保留調整考試方案的權利;
6、對在2021年成都藝術職業大學藝術類專業校考過程中違規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對有弄虛作假等作弊行為的考生,將取消相關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按照教育部要求,2021年要加強藝術類錄取新生的材料復核和專業復測,對于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對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7、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藝術類專業考試考前培訓班,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以我校名義舉辦考前培訓班;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我校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在專業考試和錄取過程中除規定的報名考試費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贊助費或其它費用;對以我校名義舉辦考前培訓班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我校官網、官微等官方平臺所發布的一切招生信息最終由成都藝術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