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師
熟悉國內藝考和國外的藝術留學環境,10年教育行業工作經驗
揚州大學坐落于國家首批歷史文化名城揚州,是江蘇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A類建設高校,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全國率先進行合并辦學的高校。2023年我校在江蘇、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西、山東七省招收美術類專業考生,在江蘇、湖南、河南、河北、貴州、山東六省招收音樂類專業考生。
一、招生計劃及報名考試安排
注:
(1)校考時按專業進行考核,每個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超過該專業上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2)有統考的省份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3.報名、考試時間、科目及形式
(1)校考形式為網絡考試,使用“小藝幫”APP進行報名、考試。
(2)報名費、考試費:音樂學(師范)200元;音樂表演200元。(確認報名繳費后,不受理退費)
(3)具體報名方式、考試時間、科目及形式詳見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https://zhaoban.yzu.edu.cn)“招生公告”欄《揚州大學2023年音樂類專業招生校考網絡考試說明》。
4.考生自備樂器、考試用具。
5.不接受考生跨省參加考試。
6.校考成績于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錄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查詢校考成績,網址:https://zhaoban.yzu.edu.cn。專業考試成績可申請復核成績,但不復評考卷。我校不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通知書》,校考合格結果以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查詢結果為準。校考成績及合格證信息學校將導入陽光高考藝術類信息交互系統,呈送各相關省份招生考試機構,作為高考錄取依據。
二、文化考試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報名及全國(省)統一文化考試。
三、志愿填報
使用統考成績的省份考生可根據個人成績和志愿選擇報考我校。
組織校考的省份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類校考,并且校考合格,符合填報志愿基本條件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
四、錄取原則
1.校考考生
貴州、河北、河南、湖南考生:對文化分達生源所在省份音樂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并取得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進檔考生,按校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2.統考考生
(1)美術類專業
江蘇、河北、安徽、湖南、山東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山西、河南考生: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投檔考生,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2)音樂類專業
江蘇考生: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分聲樂、器樂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山東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使用音樂類統考成績的投檔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五、復核復測
所有錄取考生在開學后進行新生入學材料復核、專業能力復測。對于入學身份材料與校考報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績與專業能力復測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學校招生工作監察組將組織專門調查。經查實屬提供虛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行為的,取消該生入學資格。
六、收費標準及獎勵、資助措施
1.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可在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公告欄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也將告知具體收費標準。2022年為6800元/生·年。
2.獎助學金
面向全校各專業本科生設立獎助學金項目20余項、校友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項目70余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基金、困難補助和伯藜助學金、校友助學金等社會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方式獲得幫助(助學金、助學貸款等申請辦法可在《揚州大學新生入學須知》《揚州大學學生手冊》等材料中查閱)。
七、監督機制
1.藝術類招生考試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開展。
2.設立專門的監督組,對考試及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學校紀委及派駐監察專員辦、相關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的監督。聘請相關領域的校外權威專家組成仲裁組,對考生專項測試申訴進行仲裁。
3.凡發現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學校、單位、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對相關作弊考生,取消特殊類型考試報名和錄取資格,并通報該省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對相關責任人員,將依照相應法律規定和管理規定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學校本科生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和歷史資料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校考專業合格線及考生錄取結果,學校將及時在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公布、查詢。
5.監督電話:0514-87972358(紀委)、15150825644(招辦)。
八、聯系方式
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江蘇省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
校考音樂類聯系人:韓老師、錢老師、王老師
聯系電話:0514—87976663 87993664 87971618 17895195961
統考類專業聯系人:張老師、王老師
聯系電話:0514—87991290 87971626
九、本簡章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果國家或相關省份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作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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