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2024 年我校藝術類統考專業擬招收全日制本科學生 47 名,學制四年。
備注:
(一)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數均以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為準。考生可查閱所在省(區、市)公布的《2024 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
(二)以上各專業錄取時認同對應科類各省級統考成績為專業考試成績,不設校考,無需在我校本科報名系統中進行校考報名。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符合考生所在省(區、市)2024 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報名條件者(含應屆、往屆畢業生)。
(三)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專業不招收色盲考生。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四)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2024 年本科藝術類專業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五)省級統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2024 年對應科類統考本科合格線,沒有本科合格線的省份須達到省級統考合格線。
注:高考文化成績含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下同。
三、錄取原則
(一)投檔原則:
各省級招辦負責投檔,請考生關注各省相關政策規定。
(二)錄取:
我校對各省級招辦投檔進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對象及條件”要求的考生進行專業錄取,錄取規則如下:
1.我校按考生的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計算進檔考生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檔成績×50%+(高考文化滿分÷專業統考滿分) ×專業統考成績×50%。
2.對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 ”原則,按合成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同分情況:合成分相同時,按專業省統考成績、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高低順次決定排序。
4.上述規定如與教育部或考生所在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最新公布的高考政策有差異,以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政策為準。
我校堅持正確育人導向,對有“不誠信”、“不道德”和“違法違紀”行為記錄的考生,一經查實,經學校綜合研判,實行“一票否決制”。
四、入學
(一)每學年學費 13,000 元,住宿費入校后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另行繳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二)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復測,如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以及不符合招生錄取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校對新生實行一年試讀、對在校生實行逐年甄別的制度,不合格者,予以退學處理,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
(四)我校實行獎、助學金制,具體評定規則以當年《上海戲劇學院學生手冊》為準。
五、學校地址及聯系方式
昌林路校區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昌林路 800 號
郵政編碼:201112
軌道交通:地鐵 8 號線到沈杜公路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