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有序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確保考試安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貴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貴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組成部分,各級招生委員會、教育局、招生辦和招生高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嚴明工作要求,層層落實責任。認真執行教育部和我省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有關文件規定。各考點高校要成立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監督本校考點考試工作,對考點考試工作負總責。
二、確保考試安全。各考點高校要強化安全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工作方案,著力抓好考務實施和考場管理,完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要對專業考試過程實行有效監控,加強藝術類專業考試命題、制卷等工作的管理,對考試各環節進行全面排查,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確保考試安全、公平、科學、規范實施。
三、嚴格考試管理。要規范考試操作流程,建立統一管理、統一標準、落實到位、督查到位的考試管理工作機制。要健全人防、物防和安防的安全保障體系,確保重要設備和信息系統正常運行。要優化考點考場設置,把好考場入口關,確保考點考場秩序井然。各考點高校要嚴格遴選評委和工作人員,加強對評委和工作人員上崗的業務培訓和警示教育。嚴格成績信息管理和復核,確保成績記錄、評卷統分規范準確。
四、暢通信息渠道。各級招生辦和招生院校要深入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要求,積極利用新媒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規范公開考試招生有關信息。要向社會公開咨詢電話和違規舉報電話,安排專人接訪,暢通信息發布、申訴渠道,及時受理考生來電、來信和來訪,切實做好政策解讀、信訪查詢、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
五、嚴明考試紀律。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紀律規定,對在報名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進行查處。其中,凡在考試招生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包括代考替考、偽造騙取報名資格、在體育類專業考試中服用興奮劑等情況,均應當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相關專業考試的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對于參與作弊,失職瀆職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于構成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照相關法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