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學費標準 |
招生省份 |
1 |
美術學類(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
33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西、貴州、陜西、甘肅 |
2 |
書法學 |
25 |
9000元/年 |
湖北、安徽、福建、湖南、山西 |
3 |
音樂學 |
6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江西、陜西、湖南 |
4 |
音樂學(作曲) |
5 |
9000元/年 |
5 |
音樂表演(聲樂表演) |
20 |
9000元/年 |
6 |
音樂表演(器樂表演) |
35 |
9000元/年 |
7 |
舞蹈學 |
28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內蒙古、安徽、江西、陜西、湖南 |
8 |
舞蹈表演 |
22 |
9000元/年 |
9 |
舞蹈表演(體育舞蹈) |
20 |
9000元/年 |
安徽、江西 |
備注:實際招生計劃、省份及學費標準以各省官方公布計劃為準。
錄取規則及注意事項
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聯)考成績必須達到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因書法學專業湖北省并無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2019年擬在湖北省承認湖北美術學院相應專業校考成績。有意報考我校書法學專業的湖北考生,只需參加湖北美術學院書法學專業校考即可。考試結束后,我校將根據考試情況及該專業在湖北招生計劃,單獨劃定合格線,并報送合格名單到省招辦。
1.音樂學、音樂表演等專業外省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湖北省考生按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2]從高到低錄取。
2.舞蹈學、舞蹈表演等專業外省與湖北省考生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舞蹈表演(體育舞蹈方向)專業學生進校后在體育學院培養。
3.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書法學等專業外省考生按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從高到低錄取,湖北省考生按綜合成績[(專業*60%+文化*40%)*2]從高到低錄取。
4.若部分省份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不同于以上錄取原則且投檔有比例限制時(120%以內),則按該省投檔規則計分并從高到低錄取。
5.我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及專業成績進行復查。凡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