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學院2018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計劃

錄取原則
1.考生須取得相應編導類專業合格或填報資格,并參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達到各省(市)規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
2.專業錄取時,以折算總分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德、智、體全面考核,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按折算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折算總分相同考生以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投檔成績相同考生,依次以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總分= |
專業統考成績 |
×500+ |
高考投檔成績 |
×500 |
專業統考滿分 |
高考文化滿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