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科技師范學院201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層次 |
學制 |
專業 |
招生計劃 |
合計 |
學費 |
校區 |
區內錄取批次 |
普高 |
區內 |
區外 |
本科 |
四年 |
音樂學 |
107 |
13 |
120 |
11970 |
來賓 |
本科提前批 |
專科 |
三年 |
音樂教育 |
50 |
— |
50 |
4995 |
來賓 |
高職高專提前批 |
本科 |
四年 |
美術學 |
83 |
17 |
100 |
11970 |
來賓 |
本科提前批 |
專科 |
三年 |
藝術設計 |
80 |
— |
80 |
6975 |
來賓 |
高職高專提前批 |
專科 |
三年 |
美術教育 |
50 |
— |
50 |
4995 |
來賓 |
高職高專提前批 |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本、專科藝術類專業:本科音樂學專業藝術術科科目為“理工+音樂類”、“文史+音樂類”,本科美術學專業藝術術科科目為“理工+美術類”、“文史+美術類”,專科藝術設計專業藝術術科科目為“理工+美術類”、“文史+美術類”。我校沒有設藝術專業校考,認可生源所在省的藝術專業招生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先按專業術科成績排序,術科成績相同按照文化總分(總成績+照顧分)排序,若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考生位次排序,從高位次錄取到低位次。如果此項與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相沖突的,以所在省文件為準。
(2)專科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錄取規則:該專業為高職高專提前批單獨批次,執行普通高職高專文理科錄取分數線。原則上對考生藝術術科科目不限,但音樂教育專業優先錄取有音樂類科目成績的考生,美術教育專業優先錄取有美術類科目成績的考生。錄取規則為:考生文化總分(總成績+照顧分)上線的情況下,對進檔考生以藝術術科成績(音樂類、美術類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藝術術科成績(音樂類、美術類成績)同分,則看文化總分成績,文化總分高的先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看考生位次排序,位次排在前的先錄取;若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則看有其他藝術術科成績(非音樂類、美術類成績)的考生,按文化總分成績排序,文化總分高的先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看考生位次排序,位次排在前的先錄取;若計劃還是未完成的情況下,可錄取無藝術術科成績的考生,以文化總分(總成績+照顧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文化總分相同,則按位次排序,從高位次到低位次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