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文科 |
藝術類 |
山西 |
播:76.3 |
內蒙古 |
播:203 |
遼寧 |
編:583 |
播:195 |
黑龍江 |
播:250 |
福建 |
播:264 |
江西 |
編:563 |
河南 |
編:568 |
播:326 |
湖北 |
編:579 |
播:241 |
湖南 |
編:590 |
播:251 |
廣西 |
編:541 |
重慶 |
編:547 |
播:213 |
四川 |
編:578 |
播:257 |
貴州 |
編:637 |
陜西 |
編:557 |
甘肅 |
編:531 |
藝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聯考成績為準,且專業聯考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聯考成績合格線,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錄取規則如下:
播音與主持藝術:對于高考投檔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一本線(自主招生參考線)分數90%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其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聯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高者;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專業聯考成績均相同時,依次按語、外、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對于高考投檔成績(只含全國性高考加分)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一本線(自主招生參考線)分數95%及以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聯考成績高者;高考實考成績(不含高考加分)、專業聯考成績均相同時,依次按語、外、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