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音樂學院2017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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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音樂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身體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二)報考我院音樂學(四年制)、舞蹈學、表演、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的遼寧省考生只參加遼寧省統考,無需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校考,我院使用遼寧省統考成績按志愿優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報考我院的其他省考生除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外,還須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校考;考生所報專業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對藝術類統考(聯考)的要求。
(三)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所有專業文理兼招,按各專業最終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專業最終成績排名末位的同分者:音樂類專業依次按聽音筆試、基本樂理、文化課總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其他專業類別按文化課總分排序錄取,如總分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五)執行各省招考委關于文化課加分、降分投檔錄取政策。?
(六)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遼寧省教育廳及省招考辦的相關政策與要求和《2017 年沈陽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017 年沈陽音樂學院本科招生簡章》的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