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音樂類、舞蹈編導專業錄取辦法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為根據各行當計劃(詳見當年填報志愿指南)按省統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僅限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兼報,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僅限聲樂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樂專業考生報考,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若音樂類各專業計劃有缺額,則調至音樂表演專業,各行當計劃調整原則為聲樂、鋼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錄2人,其余每個行當只可增錄1人。
舞蹈編導專業錄取原則為根據男、女生計劃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山西省美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美術類各專業錄取辦法為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總分+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專業總分)×100)從高到低依據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省外音樂類、美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我校使用生源地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音樂類、美術類各專業省外錄取成績要求為考生文化課、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相關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音樂類、美術類各專業錄取辦法參照第二十六、二十七條執行。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辦法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要求考生文化課成績達文史類或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按省統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藝術類同分考生排序辦法:
按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①綜合成績②專業成績③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
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①專業成績②文化課總分③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
按文化課成績錄取的專業:①文化課總分②專業成績③語文、英語科目成績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