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歷 |
山西 |
環境設計 |
本科 |
58 |
2 |
錄取規則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份的相關規定進行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我校設有專業志愿級差:其中第一專業志愿和第二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5分,第二專業志愿和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3分,第三專業志愿和第四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2分,其余各級專業志愿不再設級差。無院校志愿級差。
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招生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環境設計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省市藝術聯考成績達到本科報考資格,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60%+省聯考專業課成績×40%”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