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錄取方式如下:
(1) 我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使用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成績(簡稱“省統考”成績)。錄取時要求專業過本科線,按照文化課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 錄取時遵守各省考試院錄取規則。同時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3) 中韓聯合培養是我校與韓國東西大學合作,開展“2+2+2”培養模式,前兩年在嘉華學院學習,后四年韓國東西大學學習,可獲得兩個學校的學士學位和一個韓國東西大學碩士學位。“3+1+2”培養模式,前兩年在嘉華學院學習,第三學年以交換生身份赴韓國東西大學學習一年,第四學年返回我校學習,獲得我校學士學位后直接就讀韓國東西大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