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專業 |
招生人數 |
專業名稱 |
名額 |
考試科目及滿分值 |
招收學科 |
學制 |
學歷 |
設計學類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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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15 |
1. 素描(250分) 2. 速寫(250分) 3. 色彩(250分) |
文理兼收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藝術設計 |
10 |
視覺傳達設計 |
30 |
環境設計 |
30 |
產品設計 |
15 |
藝術與科技(展示設計) |
15 |
產品設計(染織藝術設計) |
15 |
藝術與科技(信息設計) |
10 |
動畫 |
10 |
工藝美術(金屬藝術) |
10 |
工藝美術(漆藝術) |
10 |
美術學類1304 |
55 |
繪畫(中國畫) |
10 |
1. 素描(250分) 2. 速寫(250分) 3. 色彩(250分) |
繪畫(油畫) |
10 |
繪畫(壁畫) |
10 |
雕塑 |
15 |
攝影 |
10 |
藝術史論130101 |
15 |
藝術史論 |
15 |
文化測試(語數英,300分) 作品評析(100分) |
文科 |
合計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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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1.學校招生代碼:10003。 2.我院面向全國招生,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人數共計240名。 3.填報專業方向志愿規定: ??? ?選報設計學類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11個專業中選報1-3個,同時須注明是否同意在設計學類內服從調配; ??? ?選報美術學類的考生,限定在所屬的5個專業中選報1-3個,同時須注明是否同意在美術學類內服從調配; ??? ?選報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專業只能填報“藝術史論”。 4. 攝影專業按照美術學類招生,入學后在信息藝術設計系培養。 |
錄取原則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符合標準、專業課校考且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的情況下,我院將根據考生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按下列辦法擇優錄取。
(1)設計學類
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按照綜合成績(文理科統一劃線)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則依次按照專業課總分、素描、色彩、速寫分數擇優錄取)。

(2)美術學類
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化課相對成績達到各省文/理一批線的75%(四舍五入取整數,文理科統一劃線),再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則依次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擇優錄取)。

(3)藝術史論專業
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擇優錄取)。

注:①藝術類與普通文理類文化課滿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線按照相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數)。
②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線參照省相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