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詳細如下表:

省外錄取辦法
1、錄取原則:
設計美術類專業:按校考考試類別劃定校考專業合格線及文化最低控制線。對于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根據招生計劃及相關規定劃定專業最低分數線。在此文化及專業最低分數線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并列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如文化成績也相同,則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可調劑至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本類別專業全部實行文理兼招,按各專業總計劃統一排序。】
史論類專業:按校考考試類別劃定校考專業合格線及文化最低控制線。對于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外語成績須達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語最低分數線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績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文化成績并列者,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如外語成績也相同,則優先錄取校考專業成績高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可調劑至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本類別專業全部實行文理兼招,按各專業總計劃統一排序。】
書法學專業:對于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根據一志愿考生情況,劃定文化最低控制線,劃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5),且根據招生計劃及相關規定劃定專業最低分數線。在此文化及專業最低分數線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并列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如文化成績也相同,則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
2、優錄政策: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設計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一本控制線的85%(如生源所在省份未設置普通類一本控制線,文化成績需達到450分)、且校考專業成績合格,優先錄取。
山東省錄取辦法
1、設計美術類:按校考考試類別劃定專業合格線及文化最低控制線。對于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根據一志愿考生情況,劃定文化最低控制線,劃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5),且根據招生計劃及相關規定劃定專業最低分數線。在此文化及專業最低分數線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并列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如文化成績也相同,則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可調劑至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本類別專業全部實行文理兼招,按各專業總計劃統一排序。】
2、史論類:按校考考試類別劃定專業合格線及文化最低控制線。對于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根據一志愿考生情況,劃定文化最低控制線,劃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5),且外語成績須達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語最低分數線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績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文化成績并列者,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如外語成績也相同,則優先錄取校考專業成績高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可調劑至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本類別專業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按各專業總計劃統一排序。】
3、書法學、舞蹈表演、表演:對于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線(根據一志愿考生情況,劃定文化最低控制線,劃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1.5),且根據招生計劃及相關規定劃定專業最低分數線。在此文化及專業最低分數線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校考專業成績并列者,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如文化成績也相同,則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上述專業全部實行文理兼招,按分專業計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