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11號)要求,我校依照《福州大學美術類專業2016年招生簡章》和《福州大學音樂學專業2016年招生簡章》,于1月16日-3月4日分別在山西、河南、四川、江西、湖北、浙江、江蘇、湖南、廣東、山東、安徽、河北等12個省份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現將考試成績予以公布。
校考各省招生計劃及合格線如下:
報考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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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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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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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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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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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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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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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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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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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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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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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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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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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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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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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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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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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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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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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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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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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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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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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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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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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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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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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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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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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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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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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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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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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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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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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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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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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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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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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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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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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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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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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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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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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招生計劃以各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下達的正式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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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對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及合格名單(詳見附件)有異議,可通過來電和來訪方式反映,公示時間為4月1日-8日。聯系電話:招生辦0591-22866857,監審處0591-22865580。
校考合格考生可于4月11日后自行登錄成績查詢系統下載電子合格證,我校不再寄發紙質證書。便于考生填報志愿,我校將于6月下旬各省高考文化成績公布后開通藝術類招生資訊自助查詢系統,敬請各位考生留意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