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大學美術類專業按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進行大類招生(美術學類含繪畫、雕塑兩個專業;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六個專業),一年級下學期根據學生意愿及綜合測評成績進行專業及專業方向分流。
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等地考生參加所在省2018年美術專業統考(或聯考),我校不另行舉行專業測試。
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調劑至缺額專業,綜合分 = 考生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40 + 考生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
注:美術類投檔方式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原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