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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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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財經大學2017年美術本科(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美術學)錄取最低分
綜合成績=(專業課統考成績×60%)+(文化課考試成績×40%)
省份 |
科類 |
藝術類專業錄取綜合成績最低分 |
北京 |
文史 |
440.4 |
理工 |
||
天津 |
文史 |
535.5 |
理工 |
543.15 |
|
河北 |
文史 |
530.55 |
理工 |
||
山西 |
文史 |
494.35 |
理工 |
||
遼寧 |
文史 |
542.4 |
理工 |
||
黑龍江 |
文史 |
474 |
理工 |
||
江蘇 |
文史 |
520.5 |
理工 |
||
安徽 |
文史 |
512.312 |
理工 |
||
福建 |
文史 |
517.7 |
理工 |
501.2 |
|
山東 |
文史 |
541.1 |
理工 |
||
河南 |
文史 |
538.2 |
理工 |
537.6 |
|
湖北 |
文史 |
483.6 |
理工 |
||
廣東 |
文史 |
470.2 |
理工 |
||
廣西 |
文史 |
551.7 |
理工 |
||
陜西 |
文史 |
502.7 |
理工 |
||
甘肅 |
文史 |
532.9 |
理工 |
錄取原則
(1)我校只錄取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報考資格,同時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據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投檔規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由高至低進行全面衡量擇優錄取。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份相關政策。專業志愿錄取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以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錄取過程中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則按照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3)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課統考成績×60%)+(文化課考試成績×40%)
特別提示:專業課統考總分、文化課考試總分為非750分滿分的省份,考生的專業課統考成績、文化課考試成績均按滿分為750分進行比例折算后計算。我校執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辦投檔的分數為準,未加入投檔分數的其它政策加分不計算在內。
(4)對于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份,執行所在省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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