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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美術, 書法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2017年藝術類本科錄取分數線
生源地 | 批次/類型 |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 | 錄取人數 |
北京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綜合成績 573.4-591.6 | 4 |
河北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綜合成績 436.1-558.3 | 4 |
書法學:綜合成績 494-507.8 | 3 | ||
江蘇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投檔成績 530-551 | 7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21.43-544.59 | 2 | ||
山東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綜合成績 540.87-559.73 | 4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51.4-597 | 4 | ||
甘肅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49.2 | 1 |
山西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綜合成績 452.2-571 | 4 |
書法學:綜合成績 471-539.4 | 2 | ||
四川 | 藝術類 | 視覺傳達設計:投檔成績 263-283 | 4 |
甘肅 | 藝術類 | 書法學:綜合成績 549.2 | 1 |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如考生所在省、市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市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
2.實行傳統志愿投檔的省份,符合報考條件的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均折合成750分滿分)和省級統考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和分省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0.6+(省級統考成績÷省級統考滿分)×750×0.4。
3.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省級招辦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學校負責審核錄取。
書法學專業錄取辦法
1.通過我校書法學專業校考并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同時,考生須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參加高考,取得文化課考試成績。
2.考生高考體檢合格,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如考生所在省、市招辦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市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
3.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均折合成750分滿分)和校考專業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計算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和分省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0.6+(校考成績/校考滿分)×750×0.4。
書法學校考合格生源不足4個的省份編制招生計劃數為0,合格考生仍可報考。錄取時將所有招生計劃數為0省份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分文理,均折合成750分滿分)和校考專業成績按6:4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根據預留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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