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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編導, 播音主持, 錄音, 美術, 攝影, 數字媒體,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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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藝術學院2020年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和《新疆藝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專科招生章程》有關規定執行。
一、普通本科藝術類各專業
(一)專業成績使用校考成績的內地省份
藝術類本科各專業及同一專業不同方向,因考核內容和錄取方法不同分為三類。所有藝術類本科專業(含方向)考生需取得我校承認的專業考試合格證,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不同專業(含方向)確定不同錄取原則:
第一類:達到上述前提后,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的專業有:藝術管理、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
第二類:達到上述前提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的專業有:音樂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注: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專業小方向成績擇優錄取)
第三類:達到上述前提后,按照專業成績與高考文化課成績各占50%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的專業有:
(1)美術學類:美術學(美術教育)、繪畫、雕塑、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2)設計學類:環境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3)其他專業:美術學(美術史論)、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播音與主持藝術。
(綜合分排序的(1)美術學類和(2)設計學類專業,在各自類別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公式:綜合分=專業成績×系數×50%+文化課成績×50%;系數=高考文化課滿分/我校專業考試滿分,(高考文化課滿分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高考滿分為準);
例:以高考滿分750分為例,考生文化課滿分為750分,我校專業考試滿分為200分,系數=750/200=3.75(高考成績滿分不為750分的以此類推)。
專業錄取過程中,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時,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相關專業須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其他相關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規定執行。
(二)專業成績使用各省相關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成績的內地省份
適用于河北、山東、湖南、廣東、安徽、江蘇、甘肅、寧夏(未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以上八省區招生專業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注: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寧夏考生可選擇不分省計劃或分省計劃其中一項填報志愿,不分省計劃錄取原則按(一)專業成績使用校考成績的內地省份錄取原則執行,分省計劃錄取原則按(二)專業成績使用各省相關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成績的內地省份錄取原則執行。)
我校藝術類本科各專業及同一專業不同方向,因考核內容和錄取方法不同分為三類。所有藝術類本科專業(含方向)考生應具有生源省份藝術類考生資格,如省級統考(聯考)涉及專業,還需取得生源省份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本科合格,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不同專業(含方向)確定不同錄取原則:
第一類: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管理專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類:音樂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三類:
1.音樂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各占50%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美術設計大類:美術學(美術教育)、美術學(美術史論)、繪畫、雕塑、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各占50%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公式:綜合分=專業成績×系數×50%+文化課成績×50%;系數=高考文化課滿分/統考(聯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滿分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規定高考滿分為準);
例:以高考滿分750分為例,考生文化課滿分為750分,省級統考滿分為300分,系數=750/300=2.5(高考成績滿分不為750分,統考成績滿分不為300分的以此類推)。
專業錄取過程中,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時,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考生所在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相關專業須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或其他相關要求,我校按照生源省份規定執行。
(三)新疆
我校藝術類本科各專業及同一專業不同方向,因考核內容和錄取方法不同分為三類。所有藝術類本科專業(含方向)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相應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音樂類、美術類考生需取得自治區相應類別統考本科合格,在此前提下,按照不同專業(含方向)確定不同錄取原則:
第一類: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管理專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類:音樂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考生須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注: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專業小方向成績擇優錄取)
第三類:
1.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須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以專業校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各占50%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美術設計大類:美術學(美術教育)、美術學(美術史論)、繪畫、雕塑、攝影、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環境設計、動畫、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各占50%比例的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公式:綜合分=專業成績×系數×50%+文化課成績×50%;系數=高考文化課滿分/專業成績滿分,(高考文化課滿分以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高考滿分為準);
例:以高考滿分750分為例,考生文化課滿分為750分,省級統考滿分為300分,系數=750/300=2.5(高考成績滿分不為750分,統考成績滿分不為300分的以此類推)。
專業錄取過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排序,如高考文化課總分同分,則按自治區考試院普通高考文化課相應計劃類型排序規則執行。
二、各省錄取分數線
內地:河北.pdf、江蘇.pdf、安徽.pdf、甘肅.pdf、四川.pdf、遼寧.pdf、重慶.pdf、寧夏.pdf、福建.pdf、廣西.pdf、河南.pdf、北京.pdf、內蒙古.pdf、山東.pdf、山西.pdf、湖北.pdf、湖南.pdf、吉林.pdf、云南.pdf、陜西.pdf、浙江.pdf、江西.pdf、海南.pdf、貴州.pdf、青海.pdf、廣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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