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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華山路3999號
一、學校簡介
北華大學是吉林省省屬規模最大的重點綜合性大學,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原吉林師范學院、吉林醫學院、吉林林學院、吉林電氣化高等專科學校合并組建而成。學校坐落在風景迷人的霧凇之都、中國魅力城市——吉林省吉林市。
學校現有東、南、北三個校區和一所附屬醫院。占地面積269萬平方米(含教學實驗基地),建筑面積72.8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1億元,館藏圖書372.9萬冊。設有28個學院,1個工程訓練中心。現有各類全日制在校生27047人,其中碩士研究生 2253人,本科生24251人,專科生51人、來華留學生492人;繼續教育在籍學生16599人。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1700人;共享4名兩院院士,擁有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32人,“萬人計劃”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1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一層次)1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領軍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3人,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4人,全國模范教師1人;具有長白山學者、省高級專家、省拔尖創新人才、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等稱號高層次人才百余人。
學校現有本科專業 8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領域)13個,涵蓋11個學科門類;形成了由12個國家、省級重點學科,6個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8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1個省級特色高水平專業為引領的學科專業體系。學校擁有51個國家和省級科研平臺,18個省級創新團隊。近三年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51項。
二、學院及專業簡介
(一)美術學院
美術學院位于北華大學東校區。現有美術學(師范)、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本科專業5個,有美術學一級學科碩士及藝術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招生專業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
1.美術學(師范)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美術學科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能夠在中、小學等學校從事美術教學和教學研究的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培養學生掌握科學的教研方法,使其具有因地制宜的開展地域性特色師范教育研究的能力,打造具有良好的綜合素質及綜合能力的美術教育人才。
就業方向:在中、小學等學校從事美術教學、教學研究及其他美術專業工作。
2.繪畫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具備繪畫與創作方面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在藝術創作、藝術鑒賞、藝術批評、藝術教育、藝術生產及文化宣傳、管理等相關單位從事藝術研究、創作、教學、生產管理等方面工作,并能進行獨立藝術活動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強化具有地域鄉土民俗文化與地域自然文化的特色繪畫創作研究。
就業方向:在藝術制作、藝術鑒賞、藝術批評、藝術教育、藝術生產及文化宣傳、管理等相關單位從事藝術研究、創作、教學、生產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能在平面設計、廣告設計、攝影和數字媒體等方面從事設計、教學和研究的專門人才。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與整合能力的培養,運用互動媒介和美學理論進行設計學習,使學生成為具有從事較高層次創意設計、整體設計策劃能力的高級應用型專門人才和專業教育人才。強化個性化特色數字設計(UI設計:用戶與界面交互關系),并深入研究低碳環保設計模式。
就業方向: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生產、管理等單位從事研究、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環境設計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扎實掌握環境設計基礎理論、知識,具有一定實際應用能力,能從事室內設計、景觀設計、公共環境設計及建筑、城市規劃等領域工作以及滿足本專業教學與研究工作需要的德才兼備的高技能專業人才。強化培養學生具有地域意識與民族意識的室內外空間設計思維,并深化多專業共同打造的寒地藝術景觀設計研究。
就業方向: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生產、管理等單位從事研究、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產品設計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適應當前社會需求,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審美能力與實踐能力,具備較高設計理念與工程素質,具備扎實產品設計相關專業知識,能夠從事新產品開發與設計、人機工程學研究以及設計管理等高級人才。強化基于地域優勢資源的家居產品、特色日用陶瓷、電子信息產品、特色工藝品等教學研究與開發。
就業方向:在藝術設計教育、研究、設計、生產、管理等單位從事研究、教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音樂學院
音樂學院位于北華大學東校區。現有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2個本科專業,有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音樂)和藝術碩士等學科授權點。
招生專業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
1.音樂學(師范)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音樂教育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的高素質音樂教育工作者。
就業方向:中小學、社會藝術培訓機構及各級群眾藝術館、青少年宮的音樂教師。
2.舞蹈學(師范)專業
培養目標:旨在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舞蹈教育與表演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學、表演、研究能力的高素質表教合一的舞蹈工作者。
就業方向:中小學、社會藝術培訓機構及各級群眾藝術館、青少年宮的舞蹈教師。
(三)文學院
文學院位于北華大學南校區。現有播音與主持藝術、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國際教育3個本科專業,有中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教育碩士(語文教學)和藝術碩士(廣播電視領域)兩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招生專業培養目標及就業方向: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戲劇與影視學等多學科知識與能力,能在廣播電視等傳媒機構和其他相關單位從事播音主持及新聞傳播等工作的應用型、復合型人才。
就業方向:在廣播電臺、電視臺或新媒體等傳媒機構從事播音主持、采訪撰稿、編輯制作、宣傳企劃、解說推介等工作。
三、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專業招生報名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有關藝術類專業體檢標準者,均可報考我校。
(二)考生報名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必須取得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報名資格后方可報考,不允許跨高考省份參加校考。
(三)對于我校未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高考省份的專業省統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對于我校既未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且又無專業省統考的省份,使用考生高考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的專業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
四、校考報名、合格證書發放及成績查詢
(一)2021年,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吉林省組織校考。
(二)在符合疫情防控條件下,校考采用現場考核進行;否則,將統一采取非現場考核方式。校考報名、具體考試地點或采用的網絡考試平臺、考試要求、考試內容和考試日程等事項將于2021年1月前在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bhjyw.com)予以發布,請廣大考生及家長及時關注。
(三)校考成績核定后,確定專業課考試合格人數及分數線,原則上合格人數不超過上一年度該藝術類專業錄取人數的4倍。
(四)2021年4月底前,我校將發布校考合格成績名單。考生可登錄北華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bhjyw.com/)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者可自行下載打印《北華大學2021年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合格證》。
五、招生計劃
(一)2021年我校在吉林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擬投放15個計劃(最終以文、理科合格人數比例確定招生計劃,并以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二)其他藝術類專業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北華大學2021年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為準。
(三)學費標準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學費標準為5940元/學年;
音樂學(師范)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舞蹈學(師范)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6820元/學年。
以上為2020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21年如有調整,將按新標準執行。
(四)舞蹈學專業不招收國際標準舞子科類統考考生。
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考試科目(總分400分)
(一)自備稿件朗誦(限現代散文,時間在3分鐘以內,滿分100分)。
(二)指定稿件播讀(滿分100分)。
(三)即興主持(滿分100分)。
(四)才藝展示(限歌舞、樂器,滿分100分)。
注:樂器自備。
七、錄取原則
(一)考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分數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考生的專業成績須達到合格資格,具體為:組織校考的省份及專業,考生須取得校考合格資格;未組織校考但有省統考的省份及專業,考生須取得省統考合格資格,考生聯考合格資格不作為專業成績合格的依據;既未組織校考且又無省統考的省份及專業,考生須取得高考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的聯考合格資格。
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含美術學(師范)、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5個專業。考生投檔后,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專業課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比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投檔后,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校考省份,在校考合格生源范圍內,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校考省份,在省統考(或聯考)合格生源范圍內,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再比較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音樂學(師范)、舞蹈學(師范)專業,考生投檔后,依據各省招生專業計劃,在省統考(或聯考)合格生源范圍內,考生按各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再比較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以上錄取規則中,文化課成績含經各省考試院承認的加分項。
(四)若各省錄取規則與我校錄取規則不同,按各省文件規定執行。
八、相關說明
(一)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2021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觸,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二)我校藝術類專業在各省所屬統考類別,詳見“陽光高考”平臺。
(三)專業錄取等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北華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濱江東路3999號北華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科
郵 編:132013
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bhjyw.com
招生就業處電話:0432-64608596,0432-66468155(自動傳真)
美術學院電話:0432-64608189
音樂學院電話:0432-64608258
文學院電話:0432-6460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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