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性質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相關專業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面試,單獨考核,總分100分。
3、考試內容及所占比例
(一)文學作品朗誦(30%):自備稿件,限時2分鐘。
(二)新聞播報(40%):現場抽取題目, 主要考察學生新聞播報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三)主持人話題評述(30%):現場抽取題目,限時2分鐘。以貼近社會生活的話題為主,主要考察學生思維邏輯、語言組織、口頭表達、應變反應等方面基本能力和素質。
在上述三項考試內容基礎上綜合確定考試成績。
4、評分標準
本大綱自2020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開始執行。
擴展閱讀
天津市于2018年起,在美術學及設計學類專業實行全市統一考試的基礎上,實行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舞蹈學類專業、體育舞蹈專業全市統一考試。
已經市統考的這四個專業的大綱請點擊本文閱讀原文查看。
本文綜合自: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