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區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考試大綱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區 |
類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安排 |
考試地點 |
拉
薩
|
美術與設計
學類
|
2017年12月23日 |
素描(09:30-12:30) |
西藏大學藝術學院(納金校區) |
速寫(13:00-13:30) |
色彩(15:00-18:00) |
音樂
學類
|
初試:12月23日-24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復試:12月25日-26日 |
筆試09:30-10:30;面試11:00開始 |
舞蹈
學類
|
初試:12月23日-24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復試:12月25日-26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昌
都
|
美術與設計
學類
|
12月28日 |
素描(09:30-12:30) |
昌都市職業技術
學校
|
速寫(13:00-13:30) |
色彩(15:00-18:00) |
音樂
學類
|
初試:12月28日-29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復試:12月30日 |
筆試09:30-10:30;面試11:00開始 |
舞蹈
學類
|
初試:12月28日-29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復試:12月30日 |
09:30-13:30;14:30開始 |
備注 |
考生持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
二、考試內容及分值
類別 |
科目 |
分值 |
備注 |
美術與設計學類 |
素描 |
100 |
統考本科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分別不低于60分。 |
速寫 |
100 |
色彩 |
100 |
音樂學類 |
初試 |
基本條件測試 |
合格、不合格 |
1)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復試成績作為考生藝術加試最終成績(總分200分)。2)音樂學類、舞蹈學類考試大綱見附件2、3。 |
樂感測試 |
100 |
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 |
100 |
復試 |
基本樂理 |
100(筆試) |
視唱練耳 |
50(面試) |
聲樂演唱 |
25(面試) |
舞蹈表演 |
25(面試) |
舞蹈學類 |
初試 |
面試 |
60 |
基本條件測試 |
140 |
復試 |
藝術素養 |
110 |
專業能力 |
90 |
(三)美術與設計學類:考生自備2B、3B繪畫鉛筆、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四)音樂學類: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五)舞蹈學類: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六)考生在報考時只能選擇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中的一類報考,不能跨類混報。2018年西藏區普通高校藝術專業招生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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