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舞蹈類專業考試大綱與說明》(以下簡稱《舞蹈考試大綱與說明》),是為指導我區藝術統考舞蹈類專業考試而編撰的。
藝術統考舞蹈類專業的考試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種選拔性考試,主要目的是檢測考生是否具有學習舞蹈類專業的潛能并區分優劣,從中確認藝術類考生的資格,以便高等藝術院校(或非藝術院校的藝術專業)選拔舞蹈人才。
我區自1996年藝術類專業實行全區統考后,對考試的內容、形式和評分方法、評分標準都做出了統一的要求和規定。二十年來,不僅藝術統考考試類別有所增加,考試的具體實施細則也在實踐中不斷得以完善,日趨走向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藝術統考成績在區屬院校的藝術同類專業中通用,改變了考生報一校考一校,報多校必須疲于奔波參加多校考試耗費時間、精力、財力的狀況,有利于合理利用藝術類生源,提高藝術類專業新生的整體質量。
這本《舞蹈類考試大綱與說明》是舞蹈類專業考試命題的主要依據,也是考生備考指導學習資料。它簡要地介紹了各專業的特點,并按照標準化考試的基本原則,明確考試的目的,制定考試的標準,公布考試的范圍,規定考試的內容與形式,并列舉了必要的例題,便于有關教師和廣大考生了解舞蹈類專業考試考什么和怎么考,幫助他們減少學習、訓練和應試的盲目性。這本《舞蹈類考試大綱與說明》已是多次修訂。我們運用理論聯系實際的方法,對參加藝術統考后的高校新生的專業素質進行分析研究,并以此指導我們實施考試。舞蹈類專業考試必須遵循藝術教育的規律,把握舞蹈專業教育的特殊性,重點考查考生的基本技能。
實行藝術統考后,廣西招生考試院成立“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考試專家組”,專家組的成員均從區屬有關院校聘請,專家組成員思想作風好、工作責任心強,他們從事多年藝術教育工作,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較豐富的舞蹈考評經驗,在我區普通高校和藝術界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職稱。有了“專家組”的努力工作,舞蹈類專業考試就有了更高的信度和效度。
隨著藝術教育不斷地變化和發展,我們將及時修訂完善,我們也誠懇地希望得到從事舞蹈教育的教師、專家和廣大考生的指正。
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