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科目及內容
1.自備文學作品朗讀(1分鐘左右);
2.新聞播報(1分鐘左右);
3.主持人話題評述或材料(或圖片)評述(依據給定的材料或圖片,完成完整的口語表達,時間為2分鐘左右);
4.回答評委問題(評委依據主持人話題或即興評述提出問題,考生當場回答)。
每項滿分100分,總分400分。
二、考試要求
要求普通話語音準確、無錯音;吐字清晰、音色優美;語言流暢、表達精彩、思想深刻、反應敏捷;形象端莊、儀態優美。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從2020年1月8日開始,考生應于2019年12月31日8:00至2020年1月4日18:00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預約具體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設在鄭州輕工業大學東風路校區(地址:鄭州市金水區東風路5號)。
四、考場規則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專業準考證和個體測試準考證按網上約定的時間提前一個小時到達考點備考室,準備考試。
2.考生不得化妝,考試全程錄音錄像。
3.考生進入備考區域不得攜帶和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得隨意出入或與他人交談,否則按違規處理。
4.考生在備考室內由計算機隨機生成入場順序,每組10人,隨機抽取本組的考場號。超過半個小時未到場者視為棄考。
5.考生應按照要求進入兩個考場考試,并進行身份驗證(身份證識別、指紋識別、照相)。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試結束后到考務辦公室由主考核驗。考生進入考場后不得做自我介紹,立即應試,考完迅速退場。
6.所有考生只能考試一次,不得重復考試。考試結束后,由考場工作人員發放考試成績單并帶領考生統一離場。
7.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招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8.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校考均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均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對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考生,不僅取消其藝術類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而且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