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報名
組織專業課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我省相關規定。校考報名及考試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確定,考生可直接向擬報考的招生院校咨詢。報名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報考證》。
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實施
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實施辦法由各招生院校制定并負責向社會公布,實施辦法必須符合教育部和我省關于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有關規定。各招生院校務必加強對專業課校考的領導,要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加強監督,確保考試過程及結果公平公正。
1.校考內容設置必須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確保校考組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成績有較高的信度、效度和區分度,結果公平公正。
2.考試流程須全面公開,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考試實施過程必須有全覆蓋、無死角的視頻監控和完整清晰的錄像資料,確保整個考試過程可以全程回溯。實行面試的考試,每個面試評委組的評委不得少于5人,現場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同一專業設置有2個或2個以上評委組的,考生參加考試的考場和評委教師所在的考場,均必須采取現場隨機抽簽的辦法確定。
3.學校教職工如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必須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其他要求
1.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的美術類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招生院校不得組織專業課校考。
2.高校的播音編導類專業可根據本校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在全省專業基礎課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
3.省內院校(不含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的音樂類、舞蹈類專業錄取時使用省內院校校際聯考成績,不得組織校考。
4.招收美術類、播音編導類專業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統考不合格考生參加校考,不得錄取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統考成績不合格考生參加院校相應專業組織的校考,其校考成績一律無效。違反上述規定產生的遺留問題,責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負。各招生院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成績只適用于本校錄取。
5.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省內院校校際聯考成績只適用于省內院校錄取。省外院校如要求使用我省省內院校聯考成績錄取,應在公布招生計劃之前向省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公布招生計劃時將予以注明。
6.攝影、書法學等專業未列入我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目錄,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如招生院校要求在我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按學校的招生章程(簡章)執行。如招生院校要求使用我省美術類專業課統考成績錄取,可在核對計劃時向省招辦提出書面申請。
7.高校藝術類專業課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擬在陜設點組織校考的,必須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省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在省招辦指定的西安美術學院考點組織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