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及分值
美術:素描100分、速寫100分、色彩100分。
音樂:視唱練耳(口試)60分、專業主科240分。專業主科為聲樂演唱、器樂演奏、作曲理論的考生,此三項只能任選一項進行考試;專業主科為少數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參加少數民族特色專業考試外,還可在聲樂演唱、器樂演奏、作曲理論三項主科(不再加試視唱練耳)中任選一項進行加試(少數民族特色方向專業合格的考生,只能填報使用該統考成績的專業志愿,如考生填報其他音樂類專業志愿,可再相應選擇聲樂演唱、器樂演奏、作曲理論其中一項進行考試)。
舞蹈:形體測試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播音與主持藝術:自備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讀100分、即興評述100分、形象及才藝展示100分。
表演:朗誦及演唱90分、形體和形象氣質測試120分、即興表演及特長展示90分。
戲劇影視導演:朗誦及命題編講故事120分、命題小品表演100分、命題故事寫作(筆試)80分。
廣播電視編導:面試150分(廣播電視編導創意100分、回答評委提問50分)、筆試150分(電視欄目創意及策劃)。
書法學:楷書臨摹100分、行書臨摹100分、行書創作100分。
戲劇影視文學:面試 100 分(自我介紹 20 分、才藝展示60分、評委提問20分)、筆試200分(故事編寫80分、影視作品評論120分)。
參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專業涉及省級統考的,須參加省級統考并合格。各統考專業考試內容及有關要求可查看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年度省級統考簡章。
考點設置
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部署、各考點高校具體實施,全省分設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和貴州民族大學三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