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師
熟悉國內藝考和國外的藝術留學環境,10年教育行業工作經驗
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四科,即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20分、10分。分為筆試和個體測試兩部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和視唱為現場個體測試科目。
(一)聲樂
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歌曲或戲曲片段),主要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試(通俗唱法考生可自備伴奏CD,其他考生自備演唱歌曲五線譜樂譜,統一鋼琴伴奏)。要求思想內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種不同題材,不同體裁,不同風格的歌曲。
聲樂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聲音條件、演唱方法、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等方面進行考核。
1.聲音條件
(1)音質純凈,聲帶閉合良好,聲音轉換靈活,音色變化自如,無發聲障礙和喉疾病變。
(2)聲音具有明暗、濃淡的可塑性,表現能力強。
(3)音域較寬。
(4)音量適中、歌唱性強。
2.歌唱方法正確,歌唱狀態良好,咬字吐字準確、清晰。聲音轉換靈活,音色變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現力,藝術處理恰當,整體表現效果好。
4.作品的藝術性較強,并具有一定難度。
(二)器樂
樂器品種主要包括各種鍵盤樂器、各種常見常用的西洋管弦樂器、民族管弦樂器與電聲樂器等(除鋼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備樂器)。
考生自選一首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種不同題材、不同風格的樂曲及練習曲等。
器樂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演奏姿勢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等方面進行考核。
1.演奏姿勢和演奏方法正確。無論弦樂器、吹管樂器、彈撥樂器,在持弓、運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動作、坐立姿勢等方面都比較規范。
2.演奏者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對音高和節奏表達準確,基本功扎實,各種技巧表現準確,演奏熟練完整。
3.表現力強,對作品風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處理準確得當,有較強的感染力,整體效果好。
(三)舞蹈
舞蹈主科考試需要進行基本功測試和舞蹈劇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測試包括集體測試和個人測試兩部分。集體測試內容主要有軟開度(下豎、橫叉,下豎叉同時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點分別搬前、旁、后腿并控制)、點翻、四位轉。個人測試由考生將舞蹈的基本技巧動作大跳、平轉、倒踢紫金冠、串翻、雙飛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術技巧組合展示。舞蹈基本功測試要求考生必須穿著形體服進入考場。
舞蹈劇目片段表演是測試學生的肢體藝術表現能力。舞蹈劇目片段表演由考生自選,體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當代舞等。劇目時間控制在2-3分鐘以內,考生自備音樂伴奏CD(考試用舞曲應為A面第一首)。
舞蹈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形體條件、基本功、表現能力、選跳作品難度、韻律感等方面進行考核。
1.形體條件好,身體素質和身高、五官、體形等條件具備學習舞蹈的要求。
2.通過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體現自身的柔韌性、穩定性和靈活性。
3.肢體語言表現力強,對選跳作品的風格、思想情感把握較為準確,作品技術與藝術等方面結合的較好。
4.選跳的作品編排合理,各種技巧動作的表現和風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難度。
5.選跳作品的動作熟練準確、節奏清晰、舞韻協和。
(四)視唱
視唱即看譜即唱。視唱考試主要從考生音準、節拍節奏、視譜能力、表現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1.正確掌握音準、節奏,基本做到視譜即唱。
2.熟練掌握節拍、節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確掌握和表現常用的音樂記號(包括力度、速度、裝飾音、反復記號、呼吸記號等)。
4.能用基本指揮圖式劃拍或擊拍。
5.按照所抽視唱試題的節奏、速度演唱,90秒內完成;
6.可選擇試題A、B、C、D四個等級中其中一個等級。
為了準確地測試出考生讀譜視唱能力、音準、節奏、音樂感覺等方面的綜合音樂素質,視唱試題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40分。試題為五線譜,難度設置在兩升兩降調號范圍以下的各類調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視唱,兩種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35分。試題為五線譜,難度設置在一升一降調號范圍內的各類調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視唱,兩種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30分。試題為五線譜和簡譜兩種記譜法顯示,難度設置在無升降號范圍內的各類調式,以規整節奏為主,輔以一定難度的節奏類型,考生可選擇五線譜或簡譜,分值相同。
D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20分。試題為視唱和節奏兩部分(兩部分都必考):(1)視唱試題為五線譜和簡譜兩種記譜法顯示,難度設置在無升降號范圍內的各類調式,以常見簡單節奏為主,旋律平穩進行。考生可選擇五線譜或簡譜,分值相同。(2)節奏試題為常見簡單節奏型,無復雜節奏型。
(五)聽音記譜(給標準音)
主要考核考生對音高、音調的聽辨和記寫能力。
1.音高和節拍節奏劃分準確。
2.準確聽記雙音音高,能夠分辨根音和冠音。
3.聽記8—16小節的旋律或每句長度不超過6小節的二至三個旋律短句。
聽音記譜采用簡譜或五線譜兩種記譜法記譜。考生在收聽用鋼琴彈奏的錄音時,根據標準音聽辨記寫單音、雙音、旋律片段等。
(六)樂理基礎知識
樂理是學習音樂應該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論知識。考生可參考李重光的《基本樂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基礎知識考試指南》(河南省教育學會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專業委員會編)及現行中學統編教材,了解音樂基本理論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確地表達與運用。
二、考試
(一)筆試
1.考試時間
2017年12月17日8:30-10:30
2.考試準備
音樂類專業筆試(聽音記譜和音樂基礎知識)考點應設在條件較好的標準化考點,考場安排同普通高考英語聽力測試的要求。
考點應有明確的考點平面圖、公告欄等標識,同時還應將《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筆試省統考時間表》、《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筆試省統考考生須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內容等張貼在考點的醒目位置,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考生監督。
考試前一天,各考點要檢查電源和聽力播放設備,確保聽音考試能夠正常進行。
3.考試實施
音樂類專業筆試(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先聽CD后答題。使用答題卡答題,考生應提前準備好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等文具。
具體操作參照《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筆試省統考考務實施要點》(另發)的相關規定。
(二)個體測試
音樂類專業個體測試由省招辦統一組織實施。個體測試包括主科(聲樂、器樂、舞蹈)和視唱兩部分。主科和視唱分設考場。考生應于2018年2月25日8:00至3月1日18:00登陸藝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考試時間。
1.考試時間與地點
考試時間從2018年3月5日開始,按主科分批集中進行。考生須于網上約考時間提前一個小時到達考點備考室,準備考試。
考點設置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
2.考試實施
(1)咨詢處
根據網上報名系統每10人一組隨機打印分組名單。工作人員整理好當天打印出來的分組名單張貼在咨詢處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點名時間。
(2)備考
備考室是考生等候點名、準備應試的場所,實行封閉管理。進入備考區域禁止攜帶、使用無線通訊工具,不得隨意出入或與他人交談,否則按違規處理。
工作人員宣讀《考生須知》中的有關事項,告知考生將進場應試前的準備工作在備考室內完成。
工作人員隨機抽取一張《報名、編號登記表》開始第一次點名,每張表上的十名考生為一組。點名后隨機抽簽決定本組考生的考場號,考生帶好考試用品,由工作人員帶出備考室進入候考區。第一次點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員應做出記錄。
(3)候考
工作人員進行第二次點名,不到者,按缺考記錄。工作人員逐一核對考生的身份證、《專業準考證》、《個體測試準考證》,無誤后指導考生按順序進入考場考試。
考生專業主科和視唱考試后,領取兩張成績單即考試結束。
三、評分工作
評卷工作由省招辦負責統一組織。音樂筆試答題卡實行網上評卷;個體測試采取現場亮等打分的辦法。每個考場5位評委,每位評委先打等級,然后綜合確定該生的最終等級(共分十個等級),評委在統一確定的等級分數范圍內各自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加總平均后作為該科最后得分。
四、成績查詢
省招辦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提供考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查詢,并公布專業合格線和分數段,對專業合格考生不再發放專業合格證。
附:1.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聲樂評分細則
2.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舞蹈評分細則
3.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器樂評分細則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筆試科目考生須知
5.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個體測試科目考生須知
附1: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聲樂評分細則
Aa.音色甜美,音質純凈,有良好的科學發聲方法(喉嚨松弛,有呼吸支撐),演唱作品程度較難,吐字清楚,風格把握較為準確,音準節奏正確,有良好的樂感和演唱氣質,形象佳。
Ab.音色甜美,音質純凈,接受過科學發聲訓練,發聲無大問題(喉嚨上提、下巴緊張等),演唱作品有難度,吐字清楚、風格把握較為準確,有良好的樂感和演唱氣質,形象較佳。
Ba. 1.自然發聲條件較好,無發聲障礙問題。演唱作品較完整,音準節奏較準確,有良好的樂感和音樂氣質,形象較佳。 2.自然發聲條件中等,受過科學方法訓練,發聲無障礙,演唱作品完整,音準節奏準確,有良好的樂感和演唱氣質。
Bb.自然嗓音條件較好,沒有接受過科學發聲方法訓練,發聲無大問題,能演唱難度較小的作品,音準節奏準確,有良好的樂感。
Ca.自然嗓音條件較好,但發聲方法有一定問題,能演唱難度較小的作品,音準較好,節奏準確。
Cb.自然嗓音條件較好,但發聲方法有一定問題,能演唱難度較小的作品,音準較好,節奏不夠準確。
Da.自然嗓音條件一般,發聲方法無大問題,演唱作品難度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準較準。
Db.自然嗓音條件一般,發聲方法有問題,演唱作品難度較小,演唱作品不完整,音準節奏尚可。
Ea.自然嗓音條件一般,發聲方法有較大問題,演唱作品不完整,音準節奏不準或出現跑調現象。
Eb.自然嗓音條件較差,發聲方法有較大問題,演唱作品不完整,音準節奏不準或出現跑調現象。
附2: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舞蹈評分細則
Aa.形體條件好(上下肢比例、無殘缺),有良好的基本功(軟開度、控制能力)基礎,選跳的作品程度較難,作品動作熟練,風格把握較為準確,節奏清晰,有良好的肢體語言表現力,形象佳。
Ab.形體條件好(上下肢比例、無殘缺),接受過科學的舞蹈基本功(軟開度、控制能力)訓練,選跳的舞蹈作品有難度作品動作熟練,風格把握較為準確,節奏清晰,有良好的肢體語言表現力,形象佳。
Ba.形體條件好(上下肢比例、無殘缺),選跳作品表演較完整,節奏把握較準確,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軟開度、控制能力)和舞蹈氣質,形象較佳。
Bb.形體條件較好(上下肢比例、無殘缺),未接受過科學的舞蹈基本功(軟開度、控制能力)訓練,但自身具有一定的軟度或開度。選跳作品難度較小,舞蹈節奏準確,有良好的肢體表現能力,形象較佳。
Ca.形體條件較好(上下肢比例、無殘缺),技巧掌握有一定問題,選跳作品難度較小,節奏掌握較好,舞蹈風格的表現把握不夠準確。
Cb.形體條件較好(上下肢比例、無殘缺),技巧掌握有一定問題,選跳作品難度較小,節奏掌握不太準確,舞蹈風格的表現把握不夠準確。
Da.形體條件一般(上下肢比例、無殘缺),舞蹈基礎(腰、腿的柔韌性)較弱,選跳作品難度較小,舞蹈風格的表現不到位,節奏尚可。
Db.形體條件一般(上下肢比例、無殘缺),舞蹈基礎(腰、腿的柔韌性)弱,選跳作品難度較小,舞蹈風格的表現不到位,節奏尚可。
Ea.形體條件較差(上下肢比例、無殘缺),舞蹈基礎(腰、腿的柔韌性)差,選跳作品不完整,舞蹈風格的表現把握不準確,節奏不清晰。
Eb.49分以下 形體條件差(上下肢比例、無殘缺),不具備舞蹈基礎(腰、腿的柔韌性),選跳作品不完整,舞蹈風格的表現把握不準確,節奏不清晰。
附3: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器樂評分細則
Aa.音準、節奏均好,受過科學嚴謹的訓練(演奏方法正確,基本功扎實),演奏作品程度較難,演奏技巧高,表現力很強,有良好的樂感,風格把握較為準確,演奏氣質良好,形象佳。
Ab.音準、節奏均好,演奏方法正確,并掌握了較高的演奏技巧,演奏作品有難度,表現力強,有良好的樂感,風格把握較為準確,演奏氣質良好,形象較佳。
Ba.音準、節奏較好,演奏方法正確,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的作品難度一般,表現力強,樂感良好,音樂氣質良好,形象較佳。
Bb.音準、節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確,掌握了一般的演奏技巧,作品難度一般,演奏完整,表現力尚可,樂感良好,音樂氣質良好。
Ca.音準、節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確,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演奏作品的難度一般,表現能力尚可。
Cb.音準、節奏尚好,演奏方法正確,能掌握一般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 表現能力尚可。
Da.音準、節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確,能比較完整地演奏一首樂曲,表現能力一般。
Db.音準、節奏稍差,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尚能比較完整地演奏一首樂曲,表現能力一般。
Ea.音準、節奏差,演奏方法不正確,不能較完整地演奏一首樂曲。
Eb.音準、節奏差, 演奏方法有較大問題或自然條件差,不能完整地演奏一首樂曲。
附4: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筆試科目考生須知
1.開考前40分鐘,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專業準考證》入場考試、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的上角,以便核驗。
2.開考前15分鐘(即8:15分)進場完畢,之后考生禁止入場,考試結束后方可交卷出場。
3.考試使用答題卡答題,考生應提前準備好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等文具。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書報、資料、手表和其他計時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4.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卷、答卷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5.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停止答題,并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將答卷紙、試題帶出考場。
6. 專業考試被認定違規的考生,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視情節取消當年藝考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招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
附5: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個體測試科目考生須知
1.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專業準考證》和《個體測試準考證》按網上約定的時間到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從2018年3月5日開始,按主科分批集中進行考試。考生應于2018年2月25日8:00至3月1日18:00登陸藝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載手機端APP),預約考試時間。考生須于網上約考時間提前一個小時到達考點備考室,準備考試。
2.考試時考生進入備考室時,應攜帶樂器(除鋼琴外)、鋼伴曲譜(五線譜)、服裝(舞蹈考生練功服)、舞曲音樂DVD、CD(考試用舞曲應為A面第一首)等。
3.考生應在備考室做好考前準備,調好樂器,試聽舞曲音樂。進入備考區域考生不得攜帶、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得隨意出入或與他人交談,否則按違規處理。
4.在備考室第一次點名后抽出本組考場號,每組10人;第二次點名后由計算機自動生成本組考試順序;遲到半個小時取消考試資格。
5.考生應按要求分別進入主科考場和視唱考場應試。進入考場內立即應試,考完后迅速退場。收到兩張成績通知單的考生,攜帶好考試用品,立即離開考場。
6.聲樂考試不允許用錄音伴奏(除通俗唱法),不準自帶伴奏人員入場,如需鋼琴伴奏,應交納伴奏費。
7.視唱考試考生先抽取視唱試題在考場內準備,不得將試題帶離考場。器樂考試只允許演奏一種樂器。
8.所有考生只能報名考試一次,不得重報重考。
9.考生不允許化妝,否則評分時將直接降低等級。
10.考生參加考試服裝應大方得體,不允許穿演出服。
11.考生若對本人個體測試成績有異議,在參加完該主科個體測試的第二天(最后一天考試的在當天)的15:00到咨詢
處向工作人員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查主要檢查應試信息是否與考生本人一致、分數合計是否存在差錯,不查評分寬嚴。
12.專業考試被認定違規的考生,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視情節取消當年藝考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或縣(市、區)招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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