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師
熟悉國內藝考和國外的藝術留學環境,10年教育行業工作經驗
為規范實施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根據藝術類專業的不同屬性,山東省將招生專業劃分為美術類、文學編導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主持類、攝影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書法類、其他類共10個專業類別。“其他類”僅限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個別無法對應另外9個類別的專業使用,須相關高校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后向社會公布。
(二)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繼續分藝術文、藝術理2個科類招生(考生號第10位為科類代碼,“3” 為藝術文,“7”為藝術理)。編制招生計劃時,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高校及相關專業外,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所有高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分科類(即藝術文、藝術理)招生計劃,并參照附件明確各專業所屬專業類別,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后,確定專業所屬類別。
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為招考方向的情況包括:本科專業目錄中已有的專業門類、專業類、專業名稱(或變相更名);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方向;改變本專業所在類別屬性的方向,如體育運動項目方向;具有管理類專業屬性的方向等。高職(專科)的招考方向原則上以相應專業目錄中列舉的專業方向為準。
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二、專業考試及成績使用
山東省2019年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和校考。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設置本科藝術類專業考試,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測試。
(一)省級統考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2019年山東省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專業省級統考(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工作。
1.考試類別及科目。美術類考試科目為速寫、造型基礎(素描)和色彩基礎,單科滿分為1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文學編導類考試科目為文學藝術常識和影視評論與創作,單科滿分為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2.藝術統考成績的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可藝術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未達到山東省2019年美術類專業、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后續投檔及錄取。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可在藝術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原則上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2020年起,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組織校考。
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高職(專科)學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相應藝術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
(二)校考
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之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2019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聯合或獨立組織考試。
1.考點設置。省外院校到山東省進行校考,須在山東省統一設置的考點組織專業考試。2019年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等4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專業考點,院校只可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設點考試的具體要求見《關于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招考[2019]2號)。
駐魯院校在本校設置考點進行專業考試。
2.考試時間。校考安排在2019年2月13日—23日進行。在規定的時間內,省外院校與山東省校考設點市招生考試機構商定本校的考試時間,駐魯院校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安排考試時間。
3.考試報名。考生參加省外院校在山東省設考點校考,須自行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sdzk.cn)進行報名、繳費和院校準考證打印。報名開始時間為2019年1月26日,報名具體規定見《關于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山東組織專業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招考[2019]2號)。
考生參加駐魯院校藝術專業考試,須登錄相關院校網站,了解藝術類專業校考信息。
4.考試實施。各招生高校是藝術類校考的責任主體,要統籌校內外考點管理,確保校內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各院校要制訂詳細的校考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加強試卷安全保密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生應嚴格遵守招生院校的考試規則,參加校考時須出示身份證、報考證和所報考院校準考證,招生院校核對無誤后,方可允許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招生院校要加強考生進場檢查和考試監督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省外高校校考結束后,承辦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向高校提供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基本信息。
5.合格證發放。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各招生院校確定的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上一年度組織校考的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校考專業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
6.合格信息報送。根據教育部《關于全面啟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的通知》(教學司[2018]9號),院校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時在全國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上報送全口徑信息,山東省不再單獨組織院校報送。
專業合格考生信息是招生投檔及錄取審核的重要依據,各院校必須確保上報信息準確、無誤,對沒有按時按規定報送考生專業考試信息或信息漏報、錯報等影響考生投檔及錄取的,由院校負責承擔相關責任并解釋處理。
7.校考成績的使用。聯合組織校考的聯考成績適用于參與聯考的院校及認可聯考成績院校的相關專業。獨立組織校考的專業成績適用于本校相關專業。
(三)其他
1.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普通文理類專業招生,若高校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山東省首次確定的普通文理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若無藝術專業考核要求,可不組織專業考試,協商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2.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其他類別的專業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確需組織專業考試,須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實施。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志愿時的重要參考,各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嚴謹規范地制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各招生院校章程相關內容如果與教育部或山東省的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省內各招生院校于2019年1月底將藝術類招生章程的電子版發送至省教育廳學生處,郵箱:xsc@sdedu.gov.cn。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省外各招生院校于2019年4月30日前將本校經主管部門批準的藝術類招生章程電子版發送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郵箱:e37_pzek2@sdzs.gov.cn。
四、錄取批次
(一)藝術類本科依次設提前批、本科批A段、本科批B段。
1.提前批,包括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可以使用校考成績,也可以使用統考成績。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愿。
2. 本科批A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和統考類別(即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之外的所有高校及專業。
該段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統考成績的專業,按招生大類實行平行志愿,根據綜合分投檔。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文學編導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
非統考專業類別使用聯考成績的專業,在聯考高校范圍內按聯考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根據聯考院校統一確定的原則投檔;使用校考成績的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
3.本科批B段,該段為統考類別(即美術類、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相關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
(二)藝術高職(專科)批設一個批次。經教育部批準可以進行校考的個別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藝術類專科專業均實行平行志愿。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綜合分(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文化成績投檔。
五、志愿填報
(一)考生填報藝術本科志愿時,要根據山東省錄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設置要求填報志愿。
美術類、文學編導類考生既可填報使用藝術統考成績的院校相關專業,也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相關專業。
非統考類專業考生既可填報取得聯考合格證的院校相關專業,也可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相關專業,還可以填報“認可聯考相同專業合格證”或“認可其他校考相同專業合格證”的院校相關專業,且考生所取得的合格證專業名稱必須與所報考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含招考方向的專業,是否要求招考方向也完全一致,由高校在招生簡章中做出詳細說明)。
(二)考生填報藝術高職(專科)志愿時,實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取得的專業合格證須是相關專業類別內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對經批準進行了專業考試不實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須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證。
(三)取得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可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文理類志愿,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但普通文理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四)考生填報志愿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9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為依據,填報征集志愿時,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及專業代號為準。
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文考生參加文史類、藝術理考生參加理工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夏季全國統一考試。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自主劃定本校相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2019年起,中央部門高校(不含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相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普通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其他所有藝術類本科高校及專業2019年按我省首次劃定的文、理類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劃定藝術文、藝術理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020年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提高到普通本科線的70%;文學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攝影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提高到普通本科線的85%。
2021年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提高到普通本科線的75%。文學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攝影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提高到普通本科線。
舞蹈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仍然按普通本科線的65%劃定。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統一劃定。
七、投檔錄取
山東省藝術類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均實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填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模式,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一律不予投檔。投檔及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組考認識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關系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各高校要充分認識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復雜性,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采取得力措施,真抓敢管,勇于擔當,不斷提高管理的精細、精準化水平,切實維護藝術類專業考試的公平公正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參與招生考試的所有工作人員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覺悟和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學習國家及我省的各項政策規定,增強責任意識和敬業精神,克服經驗主義,杜絕草率行事,嚴格遵守程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藝術類招生考試工作穩定有序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高校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領導,加強機構建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高校主要負責同志是維護藝術類招生考試安全和公平公正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及組織實施藝術類招生考試的部門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高校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履職盡職到位。牢固樹立考試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健全考試招生風險防控體系,有效杜絕監管漏洞和安全隱患。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設考點的市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要為校考院校提供考試所需場地及輔助設施,協助高校做好選聘監考員、工作人員及其他服務工作。
(三)規范考試實施
有關院校應根據教育部及我省相關文件要求,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考試命題工作,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認真制定科學嚴謹的命題工作方案并嚴格執行;加強命題工作的統一管理,嚴格命題相關人員的選聘,與命題人員簽訂安全保密協議,安排專人對試題的內容進行審核,嚴防命題錯誤,避免出現命題科學性、規范性問題。加強試卷印制工作的管理,印刷前要認真核對考試科目及試題內容,確保試題印制內容準確無誤;運送前要安排專人進行抽檢、核對,確保試題不錯裝、不漏裝。將安全保密措施落實到命題、審題、制卷、保管、運送交接等各個環節,確保藝術類專業考試公平、公正。
要制定詳細的考試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強相關涉密人員名單及試題(卷)內容的安全保密,確保考試安全實施。加強對評委的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并與評委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建立違規評委黑名單通報機制。各高校應嚴格選拔考試工作人員,加強規范化、專業化的全員業務培訓,提高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意識;選派敬業、可靠、專業的人員從事考務組織、測試評價、監督管理、視頻監控等工作;與所有考務人員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要采取多種監測手段嚴把考場入口關,防止考生和涉考人員攜帶高科技作弊工具進入考場。要采取多證核對、人機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加強對考生報名材料、測試成績等重要數據的核查,對專業測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備案,高校須將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生的報名材料、測試答卷(或測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四)嚴格考評管理
考評工作是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高校要科學制定考試評分辦法,做到給分扣分有理有據、全面真實反映考生水平;考評辦法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不打折扣,確保考評工作公平公正。要全面排查試卷整理、閱卷評分、成績核準等考后環節的風險點,堅決杜絕試卷遺漏、錯評漏評、成績錯錄錯報等問題。要切實加強考評信息的安全管理和關鍵崗位的“一崗多控”,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信息保密的關系,保障考評工作安全順利、考試結果公平公正。
(五)構建誠信體系
要通過集中宣講國家法律法規、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違紀舞弊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開展誠信考試和考試紀律專題教育,讓考生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山東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1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清楚地認識到考試違規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和危害,做到誠信應試,自覺拒絕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行為。
(六)嚴肅考風考紀
要嚴肅工作紀律,狠抓考風考紀,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加大考試巡視力度,通過視頻監控、實地抽查和巡考等多種方式加強監管,確保考場紀律嚴明有序。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在考點明顯位置設立舉報箱,及時公布舉報電話,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輿論氛圍。堅決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紀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書面材料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處理,并對涉事有關人員進行倒查追責。
(七)完善仲裁機制
各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信訪問題。要完善專業考試仲裁辦法、規范仲裁程序、組建仲裁小組,受理解決藝術類專業考試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
附件:山東省2019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
附件
山東省2019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
統考類別名稱 |
對應專業代碼 |
對應藝術類專業 |
層次 |
美術類 |
130307 |
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
本科 |
130310 |
動畫 |
本科 |
|
130401 |
美術學 |
本科 |
|
130402 |
繪畫 |
本科 |
|
130403 |
雕塑 |
本科 |
|
130404 |
攝影 |
本科 |
|
130405 |
書法學 |
本科 |
|
130406 |
中國畫 |
本科 |
|
130501 |
藝術設計學 |
本科 |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本科 |
|
130503 |
環境設計 |
本科 |
|
130504 |
產品設計 |
本科 |
|
1305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本科 |
|
130506 |
公共藝術 |
本科 |
|
130507 |
工藝美術 |
本科 |
|
130508 |
數字媒體藝術 |
本科 |
|
130509 |
藝術與科技 |
本科 |
|
650101 |
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02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
專科 |
|
650103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專科 |
|
65010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05 |
產品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06 |
家具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07 |
皮具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08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專科 |
|
650109 |
室內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10 |
展示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11 |
環境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12 |
公共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13 |
雕刻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14 |
包裝藝術設計 |
專科 |
|
650115 |
陶瓷設計與工藝 |
專科 |
|
650116 |
刺繡設計與工藝 |
專科 |
|
650117 |
玉器設計與工藝 |
專科 |
|
統考類別名稱 |
對應專業代碼 |
對應藝術類專業 |
層次 |
美術類 |
650118 |
首飾設計與工藝 |
專科 |
650119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專科 |
|
650120 |
動漫設計 |
專科 |
|
650121 |
游戲設計 |
專科 |
|
650122 |
人物形象設計 |
專科 |
|
650123 |
美容美體藝術 |
專科 |
|
650124 |
攝影與攝像藝術 |
專科 |
|
650125 |
美術 |
專科 |
|
650209 |
服裝表演 |
專科 |
|
650218 |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 |
專科 |
|
650302 |
民族美術 |
專科 |
|
650303 |
民族服裝與服飾 |
專科 |
|
650305 |
民族傳統技藝 |
專科 |
|
660203 |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 |
專科 |
|
660207 |
影視美術 |
專科 |
|
660208 |
影視多媒體技術 |
專科 |
|
660209 |
影視動畫 |
專科 |
|
660210 |
影視照明技術與藝術 |
專科 |
|
660213 |
攝影攝像技術 |
專科 |
|
文學編導類 |
130302 |
戲劇學 |
本科 |
130303 |
電影學 |
本科 |
|
130304 |
戲劇影視文學 |
本科 |
|
130305 |
廣播電視編導 |
本科 |
|
130306 |
戲劇影視導演 |
本科 |
|
650217 |
戲曲導演 |
專科 |
|
660206 |
影視編導 |
專科 |
|
非統考類別名稱 |
對應專業代碼 |
對應藝術類專業 |
層次 |
音樂類 |
130201 |
音樂表演 |
本科 |
130202 |
音樂學 |
本科 |
|
130203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本科 |
|
130308 |
錄音藝術 |
本科 |
|
650201 |
表演藝術 |
專科 |
|
650203 |
歌舞表演 |
專科 |
|
650204 |
戲曲表演 |
專科 |
|
650205 |
曲藝表演 |
專科 |
|
650211 |
現代流行音樂 |
專科 |
|
650212 |
作曲技術 |
專科 |
|
650213 |
音樂制作 |
專科 |
|
非統考類別名稱 |
對應專業代碼 |
對應藝術類專業 |
層次 |
音樂類 |
650214 |
鋼琴伴奏 |
專科 |
650215 |
鋼琴調律 |
專科 |
|
650219 |
音樂表演 |
專科 |
|
650301 |
民族表演藝術 |
專科 |
|
660212 |
錄音技術與藝術 |
專科 |
|
舞蹈類 |
130204 |
舞蹈表演 |
本科 |
130205 |
舞蹈學 |
本科 |
|
130206 |
舞蹈編導 |
本科 |
|
650201 |
表演藝術 |
專科 |
|
650203 |
歌舞表演 |
專科 |
|
650207 |
舞蹈表演 |
專科 |
|
650208 |
國際標準舞 |
專科 |
|
650216 |
舞蹈編導 |
專科 |
|
650301 |
民族表演藝術 |
專科 |
|
播音主持類 |
130309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本科 |
660202 |
播音與主持 |
專科 |
|
攝影類 |
130311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本科 |
130404 |
攝影 |
本科 |
|
130508 |
數字媒體藝術 |
本科 |
|
660213 |
攝影攝像技術 |
專科 |
|
影視戲劇表演類 |
130301 |
表演 |
本科 |
650201 |
表演藝術 |
專科 |
|
650202 |
戲劇影視表演 |
專科 |
|
650204 |
戲曲表演 |
專科 |
|
650205 |
曲藝表演 |
專科 |
|
650206 |
2025年招生 在線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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