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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編導, 播音主持, 美術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珞喻路1037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相關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2018年我校設計學類專業(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將繼續招收藝術類學生。
一、設計學類專業
1.專業介紹
產品設計專業
本專業培養具備現代化產品設計專業方向的基礎理論、掌握現代設計理論和先進設計技術的高素質專門人才。產品設計專業在人才培養和課程體系上設有兩個專業方向,分別為產品與信息設計方向和藝術與科技設計方向,一般在大學二年級結束后依據專業興趣和優勢進行方向選擇。
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本專業培養具有較高綜合素質和美學修養,能綜合運用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的基礎理論與數字工具能力的應用型高級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人才。
環境設計專業
本專業培養以廣義建筑學為基礎,設計學為主線,有較高專業基礎理論和美學修養,具備創造性設計理念的應用與研究型高級環境設計人才。
2.學位授予
以上專業學生在校學習成績合格,英語達到學校規定的水平,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學校一級學科“設計學”為湖北省重點學科,有“設計學”一級學科碩士授予權,藝術碩士專業碩士授予權,并且有“室內設計及其理論研究”二級學科博士學位點,可滿足優秀本科學生繼續深造的需求。
3.招生計劃
2018年面向廣東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蘇省計劃招收藝術類本科生145人,文、理兼收。其中,環境設計專業65人,數字媒體藝術專業20人,產品設計專業60人。各招生省份分省計劃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明確公布文、理計劃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錄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計劃合并使用,錄取時不分文理。
4.招生對象報考條件
(1)符合藝術類報考資格的有關規定;
(2)身心健康,視力正常,無色盲、色弱等。
5.錄取規則
(1)我校2018年不組織設計學類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
(2)考生參加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需達到測試總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合格線。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若考生所在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參照我校綜合成績算分方式排序投檔,我校將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40%
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均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依次按語文、英語、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5) 考生可兼報多個專業,我校錄取時將按照綜合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
6.學費標準
學費均為10000元/年,最終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標準為準。
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1.專業介紹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隸屬于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本專業以廣播電視藝術為基礎,與廣播電視學、新聞傳播學等多學科交叉融合,培養具有較強口語傳播能力與藝術表現力、視野開闊的藝術專業復合應用型人才。該專業在傳統播音主持的基礎上凝練“出鏡記者”特色培養方向。
2.招生計劃
我校擬面向湖南省、河南省、湖北省、黑龍江省、甘肅省招收25人,文理兼招,學制4年。各招生省份計劃數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明確公布文、理計劃的招生省份,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錄取;其余省份文、理科招生計劃合并使用,錄取時不分文理。
3.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1)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
(3)普通話語音準確,嗓音條件良好,思維敏捷,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綜合藝術素養;
(4)身高男性不低于170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具體信息參照高考體檢表)。
4.錄取規則
(1)我校2018年不組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
(2)考生參加生源所在省份藝術類統一測試成績需達到測試總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本科合格線。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若考生所在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參照我校綜合成績算分方式排序投檔,我校將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專業統考成績×30%+高考文化成績×(專業統考總分/高考總分)×70%
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投檔成績均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依次按語文、英語、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5.學費標準
學費為10350元/年,最終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核定標準為準。
三、工作管理
新生入學后,需進行專業復測,復測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四、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4
咨詢電話:027-87542228 87559946
傳 真:027-87557014
招生網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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